贵阳市爱卫办2015年“四在农家·美丽乡村”
“提高型”示范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2015年“四在农家·美丽乡村”“提高型”示范点建设工作,加快推进建设进度,圆满完成建设任务,按照《关于开展“美丽乡村•幸福家园”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筑党发〔2013〕13号)、《关于印发贵阳市2015年“四在农家•美丽乡村”“提高型”示范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筑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2015〕1号)、《关于实施贵阳市“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的意见》(筑府发〔2014〕2号)和《关于贯彻落实贵州省“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创建行动计划(2014—2017年)的通知》(筑委厅[2014]112号)等文件要求安排,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市委九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按照我市爱卫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建设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城市的目标,坚持“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原则,致力于改善农村卫生条件、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卫生防病意识,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为创建“开放、创新、生态、法治、人文、和合”贵阳升级版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任务
围绕美丽乡村“提高型”示范点,发动村民积极参加爱国卫生运动,广泛开展“市级卫生村寨”的创建活动。按照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卫生厕所普及率达80%”的要求,进一步做好我市美丽乡村“提高型”示范点卫生厕所普及率调查,并积极做好完成此目标任务的配合协调工作。
三、工作内容
(一)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以打造美丽乡村“提高型”示范点为契机,发动群众广泛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按照《贵阳市卫生村寨标准》,在2015年51个美丽乡村“提高型”示范点村寨中,组织未取得“市级卫生村寨”命名的47个示范点村寨,开展“市级卫生村寨”创建工作;对取得命名的“提高型”示范点村寨,对其长效管理工作进行考核检查。同时,将“市级卫生村寨”创建巩固工作也列入各级政府目标考核。
(二)积极配合农村改厕工作
加强与其他实施农村改厕项目的单位、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强化农村改厕工作的宣传发动,提高农户健康卫生意识,广泛动员农户建设卫生厕所,为三格式无害化卫生户厕建设提供技术指导,做好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统计调查。积极争取改厕项目,向美丽乡村“提高型”示范点卫生厕所普及率达不到80%的村寨给予倾斜,促进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目标要求。
四、时间安排
1. 2015年3月,确定在美丽乡村“提高型”示范点中开展卫生村寨创建名单。
2. 2015年5—6月,组织开展已命名的“市级卫生村寨”的巩固复查工作。
3. 2015年6—7月,组织开展美丽乡村“提高型”示范点改厕情况摸底调查工作。
4. 2015年8—10月,组织开展市级卫生村寨的验收工作。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级卫生村寨”创建巩固工作领导小组,在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以实施美丽乡村建设为契机,发动群众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深入推进我市农村卫生创建工作,着力改善农村群众生活环境,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二)加强资金保障。我办积极争取资金,对今年通过考核验收,获得“市级卫生村寨”命名的美丽乡村“提高型”示范点村寨,进行资金补助。
(三)健全工作机制。坚持“党政引导、村寨自治、部门服务、资源整合”和“政府补助、部门指导、社会赞助、群众自建”的运行、投入机制,充分发挥区(市、县)和乡(镇)党委、政府的职能作用,积极协调各有关职能部门,使在美丽乡村“提高型”示范点中开展卫生创建工作做到整体谋划、统筹推进。
(四)完善考评制度。所涉及的各级部门要将卫生创建工作列入政府目标,成为年终考核党委、政府工作和干部实绩的重要内容。确保我市卫生创建工作做实、做好,充分发挥各区(市、县)、乡(镇)、村等部门的综合职能作用,促进相关单位的密切配合。
(五)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充分发挥宣传、广电部门的作用,积极组织广播、电视等媒体大力宣传卫生创建工作与预防传染病和增强体质的卫生知识,促使农村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的形成;充分发挥教育部门的作用,督促项目所在地中小学校对学生加强农村卫生创建工作与预防传染病和增强体质的卫生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学生及其家庭成员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和卫生行为行成率。